針對林芮光於《言路版》發表的〈入院標準不應只看血小板濃度〉一文,筆者想提出一些看法。
骨痛熱症並非普通傷風感冒,雖然康復機率極高,但若處理不當,將會引起併發症甚至危及性命。此外,黃熱病毒會使到血小板濃度下降,也會提高人體內血管的滲透性,這將導致溢血現象,也就是所謂的骨痛溢血熱症。不但如此,這也將導致肺部及腹部積水,嚴重的話患者將會進入休克狀態。
大馬每一位合格醫生都須遵照衛生部所定下的“臨床實踐守則”來處理不同疾病。而根據“骨痛熱症處理守則”,入院標準包括持續高燒至少3天,血細胞比容迅速上升,出現溢血,血小板低於10萬/立方毫米,出現紅斑,上吐下瀉等等。對於林芮光所提到的血小板須降至5萬/立方毫米,方能住院的標準,筆者認為欠妥。
人體正常的血小板濃度是介於15萬/立方毫米及40萬/立方毫米之間。當血小板濃度少過10萬/立方毫米時,患者已處於危險狀態,隨時會有出血現象。患者應該立即入院接受治療,以免病情惡化至無法完全醫治的地步。一般上,患者在體溫恢復正常的同時,血小板濃度也會跟著下降,因此當住院病人體溫恢復時,醫生會堅持病人留院觀察,直至血小板濃度恢復正常水平。
骨痛熱症倘若醫治得當,患者短是时间內即可完全康復;若是延誤醫治,引發併發症,後果將不堪設想。屆時,醫生在根治骨痛熱症後,還需對症下藥來處理其他併發症狀。筆者認為,只要是骨痛熱症疑似病患都應該住院觀察及接受醫治,而並非受限於血小板濃度。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醫院須靈活變通,才能為病患帶來最好的服务,畢竟人命關天。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吳奕品‧2008.09.23
此篇文章于2008年9月24日刊登于星洲日报言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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