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為過錯找藉口
記得以前在某間華小當臨教,給班上的學生聽寫時,無意間發現一位同學在作弊,偷看他旁邊同學的答案。當時我並沒有馬上揭發他,而是等到下課後叫他到辦公室見我。當然,我必須問清楚他作弊的原因。令我啼笑皆非的是,他告訴我他作弊的原因是因為隔壁同學的字體寫得太大太整齊了,所以他才會偷看。
這樣的陳述出自一位八九歲的小學生,或許還不怎麼樣。也許他們還小,思想還沒那麼成熟,所以才會說出那麼不合理的原因。然而,最近類似的言論居然出自一位高官的口,讓人不禁對這位“阿頭”頭腦裡的邏輯思考產生懷疑。照他的言論看來,那些犯了罪的匪徒全都沒錯,而是受害者招惹了他們才會使他們犯罪吧!
難道穿著性感真是使人犯罪的真正原因嗎?那為何許多穿著傳統的女性回教徒卻仍然受到色魔辣手催花?
人之初,性本“惡”,絕對是千年不變的道理。現今社會所出現的種種罪案,問題的根本乃是出在人心,然而人類卻往往愛把事實歪曲,將責任歸咎在其他事上!筆者在觀賞了《夜宴》後,從中得到啟發。其中有段對白說到︰“世上最毒的毒藥,就是人心!”
人的罪性也使得人類處處為自己的過錯尋找藉口,明明是偷拍者理虧在先,卻能黑白不分。想不到堂堂一位市政局主席卻能說出如此幼稚的話,真是令人笑掉大牙,也令人為那位受害的女記者感到不忿!
星洲日報/溝通平台‧讀者:吳奕品‧2006/11/13
此篇文章于2006年11月14日刊登于星洲日报溝通平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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