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六月 11, 2015

《生病的资格》



急诊室的医生大声的嚷嚷道:“你准备好钱了吗?带了多少钱来?有1000令吉,你的朋友就能住院,有5000令吉就能做X-光以及其他的扫描,或验血!”。只见一名越南客工,面带忧愁,些许尴尬的站在那儿任凭医生喊骂,接着以不太灵光的马来语回答道:“Tak da duit…”
 
这越南客工,与他那躺在急诊室病床上的朋友,离乡背井来到这陌生的城市,为了糊口饭吃。如今他们遇上车祸,其中一人受了重伤,却没钱接受治疗,只因雇主没有为他们购买医药保险,才酿成如此田地。

在外科病房里第9号病床,一位54岁的新加坡华裔青年,嘴里插着喉管,依赖呼吸辅助器。他的胃部穿洞,却延迟了三天接受修复手术,造成了严重腹膜炎。只因为他是外国人,必须缴付医药费,却未能及时筹集足够款项。如今,腹膜炎也让他陷入了严重的败血性休克,必须依赖三种强心药,疾不可为,奄奄一息。院方坚决不将病人转入深切治疗部,只因为病人无法承担医药费。

在深切治疗病房,一位24岁的印尼青年,同样的嘴里插着喉管,颈项套着颈箍。他在工作时发生了工业意外,从三层楼摔了下来,造成了身上多处严重骨折。被送到急诊室时昏迷指数只有3,必须马上接受插管。他较为幸运,因为雇主为他购买了医药保险,能够以那一万令吉的赔偿额来偿还医药费。

每一天早上,医生们不单只关注其病情动向,更是时刻的计算着他所剩下的保险赔偿数额。这一万令吉,其实不足以让他接受手术并治愈其骨折;而深切治疗部一天的住院费也需要300令吉,还未包括其他药物及验血费用。所需费用一旦超出保险赔偿金,则得马上将他转入普通病房。

《希波克拉底誓言》中说到“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

而《日内瓦宣言》中也提到我的病人的健康应是我最先考虑的。。。我将不容许年龄,疾病或残疾,信仰,民族,性别,国籍,政见,人种,性取向,社会地位或其他因素的考虑介于我的职责和我的病人之间。

面对着病危却无法支付医药费的外籍病人,我们狠下心不给予医治,我们遵守了为病家谋幸福的目的了吗?我们将病人的健康考虑在先了吗?面对着我们悬壶济世的职责,我们真的撇开民族与国籍不谈吗?我们似乎早已将那所谓有关医务道德的誓言,抛之于脑后。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都太过慈祥,导致每年需要替外国人承担数亿令吉的医药费;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些外国病患剥夺了国人接受更良好医疗服务的权利。许多时候,病重的国人无法被送入深切治疗部接受深入观察与医疗,只因病床位子已被外国人沾满。

无奈,政府不可能无止境的津贴外国人与外劳的医疗津贴,因此政府今年特别加强实施外国人必须承担全额医药费费的措施。倘若病人入院后无法偿还债务,政府则会向接收病患的医生施以追加罚款。

也难怪医生们各各如惊弓之鸟,不敢随意接收外籍病人或向他们提供医疗服务,深怕一个不小心,拿了颗大石头重重的砸在自己脚上。我无法对着受苦的病患视而不见;站在两难之中,我们该如何决定?

救与不救,我们如何抉择?选择不救,是遵守政府的指示,在原则上我们是对的;然而,见死不救,在人道上,我们并没有将事情做对。原来一些人连生病受伤的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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