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三月 05, 2010

沟通平台

《这并非“兼职”》

拜读果果于2月20日发表于《沟通平台》的文章,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向大众澄清。

众所周知,每位医学生在大学期间都必须到医院内每个不同部门临床实习。毕业后成为实习医生时,也必须在两年的实习期内,到医院了的6个主要部门(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骨科,急诊科)实习。

这实习体制是为了确保医生们能够更熟悉不同的病症,更有效地给于诊断与医治。然而,不同的部门所负责的疾病是不同的,比如骨折是由骨科医生负责的。当然,一些疾病是需要超过一个以上的专科医生合作诊治,方能达到最佳效果。

癌症也被称为恶性肿瘤,是因为人体细胞变种,造成细胞加速成长所引发的。人体各个部位都有可能生长恶性肿瘤,通常是由外科医生负责医疗。当癌症涉及骨头,就被称为骨癌,并有骨科专科医生负责医疗。如果涉及女性生殖系统,如卵巢癌,就由妇产科医生负责医疗。

果果的文章提到早前何国煌医生所叙述的妇产科医生“兼职”为病人做乳癌切除手术这一案例的确不太妥当。因为乳癌乃是属于外科医生或癌症科医生所负责的。然而在马来西亚,并非所有医院都拥有癌症部门,所以大多数由外科医生负责医疗。

至于果果母亲的案例。卵巢癌第三期已是到达扩散阶段了,卵巢癌本来就属妇产科所负责医治的范围。倘若只是单单的患上卵巢癌,由妇产科医生治疗并无不妥。

但是,若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第一位作出诊断的医生就有责任通知有关部门的专科医生,并转介到该部门,联同其他部门的专科医生一同诊治。当然,病人的决策是最重要的。

笔者认为,该为妇产科医生能够将果果母亲的卵巢癌治愈,并将果果母亲转介到其他专科医生那儿,已是尽了他的能力。毕竟鼻咽癌由耳鼻喉专科医生来医治更为妥当,这并非“兼职”。


星洲日報/沟通平台‧读者:吳奕品‧2010.02.26
此篇文章于2010年2月26日刊登于星洲日报沟通平台

2 条评论:

진릉 说...

非对医疗方面有一定认识的人,是不会明白医学的分系,而大多都会混在一起谈。

奕品 (吴名氏-多嘴) 说...

没错,所以有些时候需要让大众明白。
马来西亚民众对医疗领域的认识确实还蛮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