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醫院標準作業程序
日前一名退休教師遇劫導致腦部淤血,並可能成為植物
人。筆者對於傷者的遭遇深感同情。引起筆者關注的是,刊登此則新聞的報章小標題:“無腦科醫生轉院遭拒"。筆者身為一名醫生,服務的醫院也同樣是沒有腦外
科醫生的政府專科醫院(整個柔佛州也只有新山中央醫院擁有腦外科醫生)。筆者非常瞭解類似醫院遇上這類病例時,院方的標準作業程序。
當傷者被送入醫院急診部時,院方便有責任確保傷者的病情受控制。首先,有關醫務人員會在部門柜台進行驗傷分類。傷勢較為嚴重的病患,如嚴重腦創傷,急性心肌哽塞等,將被分配到紅色區域(red zone)。相信這位退休教師是馬上被送往紅色區域進行急救。
一般上,受到嚴重腦部創傷傷者情況都非常不穩定。在其傷勢未受到控制前,急診部是不會隨意讓傷者進入病房,或允許傷者轉院,以避免傷者在途中傷勢急 轉直下,卻沒有完善設備,而無法施予有效的急救。院方若隨意允許傷者在不穩定的情況下轉院,倘若有甚麼三長兩短,該由誰來負責呢?當然,倘若家屬堅持轉 院,院方將會要求家屬簽署一份風險自保同意書。然而,這對病患一點好處也沒有。
對於疑似腦部受創傷傷者,急診部都會為他們進行腦部斷層掃瞄,以斷定是否有腦出血。在診斷出傷者腦部出現淤血後,急診部醫生則會馬上通知外科醫生以 便採取進一步醫療方案。由於醫院沒有腦科醫生,普通外科醫生會在瞭解傷者情況後,馬上聯絡擁有腦外科醫生的鄰近醫院,並將其腦部斷層掃瞄電郵至有關醫院的 腦科外科醫生。與此同時,急診或外科醫生都會盡其所能將傷者傷勢穩定住。
並非所有的腦部創傷傷者都需要動手術,相關醫院的腦外科醫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審視斷層掃瞄以及病人病例後再做定奪,並確認傷者是否有動手術的必要。 這一切都需視病情嚴重性與穩定度而定。倘若動手術是唯一方案,則會馬上安排轉院;倘若沒有動手術的必要,傷者則需留在原本的醫院進行保守療法 (Conservative Treatment)。
嚴重腦部創傷傷者,都會面對腦水腫,顱內壓升高等等的可能性。為了避免這些後遺症,院方都會採取一些腦部保護醫療方法(Cerebral Protection)。其中一個方法便是為傷者注射鎮靜劑,並讓傷者處於昏睡狀態。對於一些較為嚴重的傷者,醫生更會讓傷者暫時性的肌肉神經癱瘓,並為 其插上喉管,使用呼吸輔助器來協助呼吸。這或許就是這位傷者被注射藥物後便陷入昏迷的原因。另一個原因則有可能是傷者腦部創傷過於嚴重,導致傷者昏迷不 醒。而家屬及媒體的敘述卻像是怪罪於院方將原本清醒的傷者,施予治療後,導致他陷入昏迷。如此的陳述似乎對院方欠缺公平。
醫務人員向來都以傷者病患為重;或許有少數的害群之馬。但筆者仍然相信院方提供醫療援助的專業性。班蘭醫院沒有腦部專科醫生並非院方的過失,此乃衛 生部政策所致。而院方也不可能毫無原因的拒絕家屬轉院要求。或許院方,傷者家屬,甚至是媒體在溝通上出現了問題。在閱讀這則新聞後,筆者感覺到遣詞用字在 一定程度上似乎有譴責院方的含義,這具有一定的誤導性;因此希望以此文章讓民眾更瞭解院內的操作方式以及程序。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吳奕品)
此篇文章于2013年5月23日刊登于星洲日报言路版
當傷者被送入醫院急診部時,院方便有責任確保傷者的病情受控制。首先,有關醫務人員會在部門柜台進行驗傷分類。傷勢較為嚴重的病患,如嚴重腦創傷,急性心肌哽塞等,將被分配到紅色區域(red zone)。相信這位退休教師是馬上被送往紅色區域進行急救。
一般上,受到嚴重腦部創傷傷者情況都非常不穩定。在其傷勢未受到控制前,急診部是不會隨意讓傷者進入病房,或允許傷者轉院,以避免傷者在途中傷勢急 轉直下,卻沒有完善設備,而無法施予有效的急救。院方若隨意允許傷者在不穩定的情況下轉院,倘若有甚麼三長兩短,該由誰來負責呢?當然,倘若家屬堅持轉 院,院方將會要求家屬簽署一份風險自保同意書。然而,這對病患一點好處也沒有。
對於疑似腦部受創傷傷者,急診部都會為他們進行腦部斷層掃瞄,以斷定是否有腦出血。在診斷出傷者腦部出現淤血後,急診部醫生則會馬上通知外科醫生以 便採取進一步醫療方案。由於醫院沒有腦科醫生,普通外科醫生會在瞭解傷者情況後,馬上聯絡擁有腦外科醫生的鄰近醫院,並將其腦部斷層掃瞄電郵至有關醫院的 腦科外科醫生。與此同時,急診或外科醫生都會盡其所能將傷者傷勢穩定住。
並非所有的腦部創傷傷者都需要動手術,相關醫院的腦外科醫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審視斷層掃瞄以及病人病例後再做定奪,並確認傷者是否有動手術的必要。 這一切都需視病情嚴重性與穩定度而定。倘若動手術是唯一方案,則會馬上安排轉院;倘若沒有動手術的必要,傷者則需留在原本的醫院進行保守療法 (Conservative Treatment)。
嚴重腦部創傷傷者,都會面對腦水腫,顱內壓升高等等的可能性。為了避免這些後遺症,院方都會採取一些腦部保護醫療方法(Cerebral Protection)。其中一個方法便是為傷者注射鎮靜劑,並讓傷者處於昏睡狀態。對於一些較為嚴重的傷者,醫生更會讓傷者暫時性的肌肉神經癱瘓,並為 其插上喉管,使用呼吸輔助器來協助呼吸。這或許就是這位傷者被注射藥物後便陷入昏迷的原因。另一個原因則有可能是傷者腦部創傷過於嚴重,導致傷者昏迷不 醒。而家屬及媒體的敘述卻像是怪罪於院方將原本清醒的傷者,施予治療後,導致他陷入昏迷。如此的陳述似乎對院方欠缺公平。
醫務人員向來都以傷者病患為重;或許有少數的害群之馬。但筆者仍然相信院方提供醫療援助的專業性。班蘭醫院沒有腦部專科醫生並非院方的過失,此乃衛 生部政策所致。而院方也不可能毫無原因的拒絕家屬轉院要求。或許院方,傷者家屬,甚至是媒體在溝通上出現了問題。在閱讀這則新聞後,筆者感覺到遣詞用字在 一定程度上似乎有譴責院方的含義,這具有一定的誤導性;因此希望以此文章讓民眾更瞭解院內的操作方式以及程序。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吳奕品)
此篇文章于2013年5月23日刊登于星洲日报言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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